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常务会议纪要
总第五届第4次[2008]3号
4月15日,代区长田华玉在区政府五楼电视电话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总第五届第4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门票收支预算方案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武陵源区2008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武陵源区2008年度门票收支预算方案》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认为,区财政局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区情发展实际,按照“零基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做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并站在全区发展的高度,突出了旅游事业发展、惠民政策的落实、文教卫事业发展经费支出的正常增长和社会稳定等费用的支出,该《草案》和《方案》编制科学合理,会议原则通过,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草案》和《方案》一并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区人大常委会议审议。会议要求:(一)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巧借武陵源的优势,巧抓机遇,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努力争取项目、资金,特别是区政府领导同志要带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促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财税执收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各种税费的征缴入库,确保颗粒归仓。(三)区财政局要严格支出管理,按程序、按规定、按时间进度调拨资金。区政府各位副区长要从严管理分管部门支出,对于预算外支出从严把关。(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厉行节约,严格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燃修费、考察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局关于车辆修编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消费行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区监察局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制定了《武陵源区公务用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会议原则通过该《办法》,由区监察局根据会议形成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行文下发。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区公安分局增加3台公务用车编制、区委办增加1台公务用车编制、区政府办增加1台公务用车编制。(二)凡是不符合车辆定编、增编的单位,一律不增加车辆编制。(三)凡省里配备的专用车辆给予定编,但该车辆使用报废后,车辆编制予以收回取消。(四)区财政只负责符合条件的处级领导配(换)公务用车费用,区直、垂直单位配(换)车经费自行负担。(五)森林公园管理处不纳入本次定编范畴。
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局关于干部处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刘兴国同志所犯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纪金额较大,且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国家公务员形象,且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会议一致同意给予刘兴国同志行政撤职处分,并建议相关单位取消其工程师聘用资格。
四、关于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安监局关于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安委和区安监局着眼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实现了无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标,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无小事,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一如既往地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会议议定:(一)由副区长杨帆、王祥军、邓剑组织公安、交警部门和中湖乡、天子山镇,对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务必于2008年5月底前治理到位。(二)由各景区办事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景区游道和防护栏进行整修,费用从景区建设费中列支。袁家界天下第一桥安全隐患问题,由副区长杨帆带领区安监局商森林公园按市政府要求处理到位。(三)协合乡李家岗村黄木岗路段公路塌方问题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公路局向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公路、交警部门和协合乡政府要在要在塌方路段两端设立警示标志,并在人流、车流高峰期安排人员执勤。(四)天子山镇向家台村白竹界组地质灾害户搬迁问题由区民政局结合安居工程统筹考虑,龙尾巴地质灾害户搬迁问题结合高云住宅区建设统筹考虑。(五)区一中人行桥安全隐患问题由区安监局迅速予以封闭禁行,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和安全性能鉴定,如加固后可以通行,可考虑由区财政协助解决部分资金问题。否则,必须予以拆除,由区交通局将区一中至喻家咀大桥段沿河通道列入“两通”工程予以硬化。(六)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建立全区重大隐患危险源、事故隐患数据库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监管执法、调查取证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从区财政预算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经费中列支。索溪峪镇、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所需经费按每乡(镇)2万元、每村(居)0.2万元标准,由区财政解决。
五、关于军地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森林公园卫生院建设
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局关于军地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森林公园卫生院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军地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森林公园卫生院建设是建设世界旅游精品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的需要,也是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会议议定:(一)吴家峪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应将军地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并纳入规划设计、一并施工建设。在吴家峪社区服务中心未建成前,先在区人民医院二门诊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所需费用由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据实解决。(二)森林公园卫生院建设所需经费、土地由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区卫生局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会议讨论研究了村(居)干部有关待遇解决方案。会议认为,为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适当提高村(居)干部待遇很有必要。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农村基层办根据会议形成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会议听取了区房管分局关于住宅区建设方案的情况汇报。住宅区建设是解决景区遗产保护、城市拆迁安置和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需要,是安民惠民的需要,更是建设面向国际的旅游城市、打造世界旅游精品的需要,应加快建设步伐。会议认为,区房管分局在广泛调研,借鉴吸收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该《方案》比较成熟,原则同意,由区房管分局根据会议形成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将该项目包装招商。会议议定:(一)住宅小区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强监管、分步实施、控制比例、定价回购”的总体原则,2008年先行启动高云住宅小区、岩门住宅小区一区、沙坪住宅小区建设,且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必须在2008年春节前供房。(二)区政府负责将水、电、路铺设到住宅小区红线。住宅小区建设涉及的税费按政策征缴,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涉及的税费按政策减免,安置房、商品房涉及的税费全额征收。(三)住宅小区建设前期工作经费根据工作进度从贷款中列支。建设经费先由中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垫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由政府予以回购。(四)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协调指挥部和住宅保障领导小组实行两个机构、一套人马,由郑圣春同志任指挥长、向罡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向绪杰同志任副指挥长,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向罡同志负责,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出 席:田华玉 郑圣春 杨 帆 于 涛 莫文斌 彭玉周 王祥军 林先掌 邓 剑 向绪杰 徐波 周奉荣 杨家进 姚国军
缺 席:李德胜(请假)
特 邀:向 罡
列 席:舒 柳 陈俊志 唐炎生 毛诚志 邓 鸥 万齐松 刘美洲 覃 晴 余 勇 黎昌森 彭长龙 毛万福 邓昌雄 罗方平 黄章新 邓先祥 邓众望 杨万喜 宋宏明 上官竹清 毛新荣 唐汇民 申群毅 廖春华 彭 斌 杜芳之 全永昭 李青文
记录整理:杨 俊
分送: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
区人大主任、副主任,
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区政协主席、副主席,
区委、区政府调研员、副调研员,区委办、区政府办正副主任,与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