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 杜亚玲
(2007年6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最近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规定》的专项工作。刚才,叶锋同志宣读了《工作方案》,立新同志作了学习动员,讲得都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会后认真贯彻落实。借这个机会,我再强调三点。
应该说我区的广大干部和领导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我们也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次中央纪委颁布实施《规定》,就是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对我们的领导干部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应该遵守什么样的准则,怎么样规范自己的品质行为,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在年初和去年的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我多次讲过,领导干部如果能把握住三条,就出不了大问题,第一,不接收红包礼金;第二,不在工程方面谋取不当利益;第三,不乱报条子,乱为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不当利益。这次,中央纪委关于八项禁止行为的《规定》出台后,更加严格规范了我们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为。这点必须引起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不要认为这次会议是一阵风,可以走过场应付,如果抱着应付态度的话,可能应付得一时,但应付不了一世。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作风,就会有什么样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包括对金钱的态度。平时,我和有些领导干部私下交流过,现在的风气变坏了,关键是人们的思想出了问题,想钱想坏了。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不能率先垂范,在思想上把这个结解开,一切的努力都只会流于形式。领导干部做好廉洁自律,就是安身立命的法宝,就是为自己好,为他人好,为社会好,为家庭好。很多干部出事后,眼泪一把,鼻涕一把,请求组织宽待,后悔不该做这种事情,但悔之晚矣。通过这次学习,我们的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充分认识到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干不得,千万不能去干,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害人、害己、害社会、害家庭。这方面的例子就不多举了,在我区应该是有教训的。最近查处的宝峰桥建设案子,就带出来了一批干部,教训深刻,令人痛心。作为区委书记,我没有给大家早一点打招呼,早一点提醒,早一点教育,这是我的失职。看到自己的同事和自己的干部出了问题,我心里非常痛心和难受,谁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实际上,每个人能走到今天,能在这个会场上开会,都很不容易。组织赋予了你一定的权力,给了你一定的俸禄,基本的生活保障是有的,可以不干这种违纪违法的事情。干了这样的事情,你的心里也是不安的,也不会有什么幸福的感受,总担心东窗事发。所以讲,通过这次学习《规定》,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的思想有一个警诫、警示的作用。要时刻提醒自己,这种违纪违法的事情干不得、不能干。同时,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好自己的队伍,让自己的同志也不要犯这样的错误。
同志们,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像这种事情不可能永久蒙混下去,是蒙混不了一世的,因为很多案子一查就是一大串,一带就是一大堆。“上梁不正下梁歪”,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作好榜样,带好这个头,弘扬正气,绝对不要触及这些根本原则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禁令。这样做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负责。
从总体上来讲,我们全区干部的作风是不错的。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上不落实;二是有些部门作风飘浮,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不主动,推一下动一下,拨一下转一下,不推就不动,没有积极性;三是一些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存在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色情场所敲诈和“六合彩”等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有些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这些经营场所入了干股,当起了“保护伞”,群众对此是有反映的。这就是违反八种禁令的行为之一,不该干的事情有人就在干。
说实话,在武陵源工作压力是很大的。别看区小,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给我们提出的工作要求很高,不是一般区县的工作要求,需要具有开阔的眼界和很高的工作水平。我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世界旅游精品建设,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没有一支能干事、会干事、肯干事的队伍,是没有办法完成这个任务的。俗话讲,“一个好汉三个帮”,不是哪一个主要领导想做什么就能够做到什么的,还得靠我们全体干部职工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来推进我们的工作。虽然我们武陵源很多工作做得不错,奖牌拿得多,经常去市里拿这样或那样的奖牌,但我们千万不要沾沾自喜,自以为是,要经常回过头来扪心自问一下,到底有哪些工作真正做到了十全十美,哪些工作真正完成得很合要求,哪些工作真正让老百姓满意。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可能真正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这次,我们要以深入学习《规定》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为契机,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涉及权钱交易的违法违纪案件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违纪违法者手段更加高明,更加隐蔽,比直接受贿和直接接受礼金更加难以查处,且社会影响更坏,危害更大。《规定》出台得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适用性。下步,结合学习《规定》,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宣传到位。刚才立新同志在报告中讲了,要早提醒、早教育,做到学习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人员。我们的电视台、政府公众信息网以及各个单位的宣传教育,一定要行动起来,切实把《规定》的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都知道这八项禁止规定的内容。二是要开好民主生活会。结合学习《规定》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区上下要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区委组织部对此已作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这次民主生活会。领导要下到基层倾听干部群众对班子有什么意见,要反省自己班子工作中还存在些什么样的问题。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切实加以改正,更好地推动我们的工作。三是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今天,每个与会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份自查自纠的汇总表,大家一定要认真填写,同时还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填好这个表格。刚才,立新同志强调了有关精神,在6月30日之内,凡自查自纠所发现的问题一律从宽处理。今天之所以召开这个紧急会议,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市委要求,将《规定》迅速贯彻下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四是要加大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及办案人员要按照《规定》,加大对八条禁止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这次会议后出现的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更要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我也给大家提醒一下,如果过去有这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请现在就收手。我想,什么事都可以不怕,就怕“认真”二字。前两天,有同志给我讲,最近市里办了不少案子,纪委在行动。我说是的,纪委确实在行动。希望大家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以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别人不知道。还要给大家提个醒,少与那些招投标的包工头打交道,尤其是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包工头给你送了钱,是搞了登记入了帐的,不要以为这个钱是好得的。
借此机会,强调这么三点,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能进一步廉洁勤政,进一步规范自己行为,进一步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身边家属和工作人员,带好自己的班子,管好自己的队伍,真正将《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我区今后没有一个领导干部、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发生此类违纪违法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