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区人大 > 机构设置及职责
 
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区人民行使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和各种社会事务的权力。本着以上职能职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工作机构 4 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加挂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牌子),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农业工作委员会(加挂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牌子),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加挂民政民族侨务宗教工作委员会牌子)。

(二)主要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 、组织起草、审核和修改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颁发的文件;围绕拟提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2 、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服务,负责“三会”的会务、资料准备工作。

3 、负责协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有关工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献计献策,当好参谋,重大问题报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4 、负责组织区人大系统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地方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撰写调研理论文章,对地方人大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向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主持起草人大工作报告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收集、整理、传递人大工作及有关政务信息,为领导指导工作提供决策服务;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闻报道,搞好对外宣传,增强全民的人大意识;负责编印人大常委会公报,办好武陵源人大内刊;负责“三会”记录。

5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值班、通讯、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劳资、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所属部门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来武陵源检查工作以及外省、外市、外县、外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来武陵源考察工作期间的接待工作。

7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市、区人大代表进行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8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一府两院”应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交的会议资料,参会人员的联系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内务司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其他部门提交的法制工作规范性文件。

2 、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内务司法工作的议题进行会前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3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执法检查、调查、视察,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4 、负责对“一府两院”年度内部门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年中检查、年底考评,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检查、考评意见和建议报告。

5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内务司法工作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6 、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所属部门在我区开展执法检查、调查、视察,并将检查、调查、视察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

7 、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转办、督办、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对人民群众申诉、控告的一些重大问题或典型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将提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交责任部门处理;负责对“一府两院”执法过程中的重大违法案件按照主任会议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个案监督。并将个案监督的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8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其他工作。

财政经济农业工作委员会:

1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财经、农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财政、经济、农业方面的议题进行会前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3 、负责组织对区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农业等部门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4 、负责组织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财政、经济、农业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告。

5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市区人大代表对财政、经济、农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或调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6 、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所属部门对我区财政、经济、农业工作进行视察和调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7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1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 、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会前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3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区人大代表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作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或调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4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5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区人大代表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查或视察,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6 、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所属部门对我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调查或视察,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7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1 、负责在武陵源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以及乡镇人大工作的工作联系;负责办理区人代会期间的议案审查工作。

2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有关事务,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评议工作;办理和监督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案、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以及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情况报告。

3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和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区人大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开展任后监督工作。

4 、负责起草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选举、任免决定;负责乡镇人大和省、市区人大代表联络方面的议案起草工作;负责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在武陵源区的市人大代表罢免、补选和区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罢免、补选、增选的具体工作以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等有关工作。

5 、负责办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评和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评先评优工作。

6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选举、任免、联络方面的事项。

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1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旅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旅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方面的议题进行会前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3 、负责组织对区人民政府有关旅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4 、负责组织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旅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5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市、区人大代表对旅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或调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6 、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及其所属部门,对我区旅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工作进行视察和调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7 、负责对《武陵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武陵源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武陵源村镇建设详细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8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旅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政民族侨务宗教工作委员会:

1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民政民族侨务宗教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民政民族侨务宗教工作方面的议题进行会前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3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区人大代表对民政民族侨务宗教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查、视察,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4 、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市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民政、民族、侨务、宗教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5 、负责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所属部门对我区民政、民族、侨务、宗教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或调查、检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6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民政民族侨务宗教方面的工作。或调查、检查,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

6 、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民政民族侨务宗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