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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范围与建设控制文本编制基本完成
来源:区规划局 日期:2007-08-22 作者: 字体【

为保护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地质完整性,同时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建设区保护目标的实现,根据《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范围与建设控制》文本已经基本完成,只待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所谓“外围保护带”是指对自然遗产的自然过程(水文地质、大气、生物和生态过程)及审美体验、观光游憩价值有影响的区域。外围保护带以有利于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完整性为目标。该文本确定了我区外围保护地带的范围:整个三官寺向斜构造带范围,包括北至茅花界山脉,南至新桥镇,东至三官寺乡,西至教子垭镇的围合区域。并对其地带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1)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内,开山、采石、采矿、挖沙、烧砖瓦、烧石灰,围堵填塞河流、溪流、湖泊、山泉、瀑布,采集化石、抽取地下水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地质地貌水体的行为,经依法批准的除外;

(2)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内,建设影响景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妨碍游项目和设施;

(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的重要地段内,建立开发区、度假区;

(4)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的禁火区内,吸烟、生火、烧香点烛、燃放鞭炮;

(5)保护和控制上游水系不受污染;

(6)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培育乡土绿化树种,充分考虑物种迁徙廊道;

(7)在可见视域内和进入景区走廊,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工程活动、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8)禁止擅自采伐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内的林木;因林相改造、景区建设、林木更新抚育和景观及安全等原因确需采伐的,必须征得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同意,按照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禁止砍伐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损坏古树名木。

该文本的编制完成将有利于我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和自然遗产的保护,更有效的为保护好、建设好我区提供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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