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家 界 市 人 民 政 府
张政函[2007]33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索溪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索溪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张武政〔2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索溪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60.0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13.23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62.24公顷,对外交通用地2.448公顷,道路广场用地65.09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323公顷,特殊用地2.603公顷,绿地107.105公顷。规划区内控制人口规模为3.5万人。
二、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安排好近期规划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加强城镇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索溪峪镇逐步建设成为设施完善、景观优美、环境宜人、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休闲度假性旅游城镇。
三、《控规》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索溪峪镇总体规划的深化和拓展,是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请你区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风景名胜 规划 批复
抄送:市政府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