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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来源: 日期:2006-12-29 作者: 字体【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报批程序及应备资料

 

一、武陵源区规划局办理私人住宅规划许可证基本审批程序

建房户持建房申请报告(居委会、乡、镇、办事处、森林公园管理处签初步意见)报用地工程股→用地工程股根据建房报告到申请位置现场察看,提出初步意见并由(居委会、乡、镇、办事处)对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报局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区政府审批→审批后,建房户填写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建房户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办理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1 、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原件)( 2 份);

2 、选址申请报告;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份);

4 、现状地形图( 4 份);

5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2 份);

6 、景观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2 份);

7 、特殊区域、特殊项目,应有专家选址论证意见。

三、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1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向市建设局提出定点申请(保护区内项目向省建设厅提出定点申请),填报《建设项目定点申请表》。

2 、市建设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核定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和界限,明确设计要点。核发建设用地(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及附图。

3 、建设单位据此组织方案设计。市建设局会同武陵源区建设局、规划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二套以上设计方案组织评审意见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市建设局依据省厅的批复要求,核发建筑红线图和绿化蓝线图。

4 、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划设计)和年度计划等资料,市建设局核发建设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省建设厅核发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资料:

1 、要求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报告;

2 、省建设厅批复设计方案文件;

3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 、年度计划文件。

五、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应备资料:

1 、武陵源区规划局填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和经审查盖章的施工图( 2 份);

3 、放样验线单;由市建设局组织武陵源规划局进行实地验线,并填写验线通知单(要求签署验线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存档备查)。

4 、土地使用证。

经审查,上述资料合格后,市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待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 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在执行《规定》前,应按《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森林公园范围内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到省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七、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 、建设单位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武陵源区规划局提出选址申请,填报《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2 、武陵源区建设局、规划局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综合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初审意见,填报《湖南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经市建设局审核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及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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