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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
来源: 日期:2006-12-26 作者: 字体【

办理单位(承办单位、职务、电话):武陵源区发展计划局投资股 联系人:钟彬 联系电话:5619521

办理对象:申请项目的业主。

办理条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3)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项目符合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

(5)项目建设资金的有效证明。

(6)项目建设法人应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7)项目主管部分或区政府审批意见。

(8)政府出资项目应出具项目概的审计意见。

办理程序:

(1)项目审批单位及报批函。

(2)投资股受理。

(3)呈报局长审批。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或向上呈报。

是否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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